一些问题公司的资本市场之路或走至终点。《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关键字搜索上市公司公告不完全统计,在4月27日至5月6日这10天的时间里,就有21家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交易所的事先告知书,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从公告的内容来看,这些公司面临的终止上市危机,有的是因为年报被审计机构给出了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有些是净利润、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触及了终止上市的红线。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这些是“应退尽退”之下的一种正常现象,“这些公司此前的业绩状况就存在各种问题,有些公司曾被监管部门处罚过,也有些公司出现了违规担保、重大诉讼等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这样的公司退出资本市场,只是时间问题。”
公告显示,*ST厦华、*ST金刚、*ST猛狮、*ST晨鑫、*ST丹邦、*ST德威、*ST宝德、*ST圣莱、*ST当代、*ST科迪、*ST绿景、*ST新光、*ST东海A、*ST天首、*ST昌鱼、*ST众应、*ST聚龙、*ST网力、*ST数知、*ST华讯、*ST腾邦等公司已明确表示,公司收到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
从公告显示的细节中来看,这些公司被交易所下发了告知书的原因,大多和财务状况有关。
例如,*ST金刚的公告提及,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81670.05万元,且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股票触及交易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交易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ST圣莱也称,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交易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ST猛狮公告则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交易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此外,*ST晨鑫的公告则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9682.47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677.72万元,触及交易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在这些公司的公告里,虽然提及了“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但是,有投资人在和《证券日报》记者交流时表示,通过听证“翻案”的可能性不高,这些公司终止上市的事项基本上不会再有转机。
援引交易所的规则内容可知,退市包括强制终止上市(以下简称强制退市)和主动终止上市(以下简称主动退市)。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等四类情形。
从目前两市公告显示来看,财务类强制退市红线被不少公司踩中,保壳压力骤增。不过,此前也有行业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坦言,“应退尽退”有利于形成资本市场的良币效应,让优质公司获得更多关注。
有机构投资人对《证券日报》记者提及,投资看重的是未来,劣质上市公司有序退出资本市场,可以让更多的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企业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关注,“长期的价值投资者可以助力资本市场的繁荣”。
王智斌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此前被称为“最严退市新规”的规则发布之后,一部分劣质上市公司的保壳“回天乏力”,长期基本面崩坏,且无法维持正常经营的公司,退出资本市场有利于让市场进入良性循环中。
不过,对于部分公司而言,即使将来确定终止上市,一些此前惹出的“麻烦”也还在延续。“有一些公司在收到交易所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前,已经因为诸多问题被投资者诉讼索赔,对这些公司而言,退市与否并不影响公司承担责任,受损投资者,依旧可以依法索赔。”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说。